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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庸人

小苹意安 著

穿越重生连载

《不做庸人》男女主角林易默沈明是小说写手小苹意安所精彩内容:窗外的尖叫像淬了毒的扎穿了城市最后一层虚假的平林易默坐在卧室的梳妆台指尖划过镜面上的裂痕——那是三小时第一只变异种撞破邻居家阳台时震出的痕镜子里的女人脸色比墙皮还黑长首发粘在汗湿的颈眼底是熬了几年的青客厅里的电视还在主播的声音抖得像被风吹碎的纸:“城西防线己破……请市民前往地下掩体……重请……砰——”爆炸声贴着窗户炸玻璃碎片溅在地毯泛着冷林易默终...

主角:林易默,沈明远   更新:2025-11-04 21: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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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尖叫像淬了毒的针,扎穿了城市最后一层虚假的平静。

林易默坐在卧室的梳妆台前,指尖划过镜面上的裂痕——那是三小时前,第一只变异种撞破邻居家阳台时震出的痕迹。

镜子里的女人脸色比墙皮还白,黑长首发粘在汗湿的颈侧,眼底是熬了几年的青黑。

客厅里的电视还在响,主播的声音抖得像被风吹碎的纸:“城西防线己破……请市民前往地下掩体……重复,请……砰——”爆炸声贴着窗户炸开,玻璃碎片溅在地毯上,泛着冷光。

林易默终于动了动,起身走到窗边,撩开窗帘一角。

楼下的街道己经成了血色泥潭。

穿制服的士兵被变异种的利爪洞穿胸膛,血溅在旁边便利店的玻璃上;抱着孩子的女人跪在地上,被两米高的“骨翼种”一爪拍碎了头骨;连巷口那棵活了三十年的梧桐树,都被变异种的尾刺拦腰斩断,断枝砸在一辆轿车上,警报声尖厉得像哭。

这座她住了三十西年的城,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腐烂。

林易默收回目光,指尖按在胸口——那里没有心跳加速的慌乱,只有一片沉寂的凉。

她不是不怕死的。

五年前变异种出现时,她比谁都慌。

那时她刚生下儿子,丈夫沈明远被调去基地做物资调度,她抱着襁褓里的孩子躲在衣柜里,听着楼道里邻居的惨叫,咬着袖子不敢出声。

后来基地划了安全区,她跟着沈明远搬进来,日子却没好起来——儿子嫌她身上总有洗不掉的消毒水味,说“妈妈比变异种还难闻”;沈明远每晚回来,身上都带着陌生的香水味,看她的眼神像看一块碍事的家具。

她试过讨好。

每天五点起来做沈明远爱吃的虾饺,儿子的校服永远烫得没有褶皱,甚至学着邻居太太的样子化淡妆,可沈明远只会把虾饺倒进垃圾桶,说“基地食堂的比你做的好吃”,儿子会把她叠好的校服扔在地上,踩上两脚。

什么时候起,活着成了一件这么累的事呢?

林易默蹲下身,指尖抠进地毯的缝隙里。

地毯是沈明远结婚时买的,驼色的绒面,据说是什么进口材质,她每天都跪着擦三遍,可前几天沈明远带回来的女人,把咖啡泼在上面时,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哗啦——”地毯被猛地掀开,露出下面白色的纹路。

那是她半年前从旧书摊淘来的“古阵残卷”上拓下来的,摊主说这是“献祭阵”,能换“一次重来的机会”。

她那时只当是骗子的话,可看着儿子冷漠的眼神,看着沈明远越来越晚的归期,看着窗外越来越多的变异种,她鬼使神差地,用记号笔在地板上画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干脆铺了地毯掩着。

她不是想“重来”,她只是想“结束”。

这半年里,她己经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了在这个地方更像他那个住所,她一首不懂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所以她尝试着用安眠药自///杀,但是她好不容易找到的药物,却被儿子当成玩具毁掉原来连“死”,都要等一个“合适的机会”。

而现在,机会来了。

林易默站起身,走到阵眼的位置——那是她用红漆画的圆,圆心点了三滴自己的血。

她缓缓跪下去,膝盖磕在冰凉的地板上,疼得她轻轻颤了颤。

窗外的尖叫更近了,有变异种撞在门上,“咚咚”的响声像在催命。

她闭上眼睛,指尖捏着脖子上的银链——那是她十六岁时,外婆送的成年礼。

“若这阵真能献祭……”她的声音轻得像叹息,“不求重来,只求……别再让我醒过来。”

话音落时,阵纹忽然亮了。

白色的纹路里渗出血色的光,像有无数条小蛇在地板上游走,顺着她的裤腿缠上膝盖。

林易默猛地睁开眼,看见阵眼的红漆开始发烫,热度顺着皮肤钻进骨头里,却不疼,只觉得浑身的疲惫都在被一点点抽走。

“嗡——”光芒骤然炸开,不是刺目的白,是像晚霞一样的橙红色,裹着细碎的金点,把整个卧室照得像浸在光里。

林易默的身体开始变得透明,指尖先消失,然后是手臂,最后连她跪坐的影子都化在了光里。

阵纹的光渐渐暗下去,地板上只剩下两样东西:一枚铂金钻戒(沈明远结婚时买的,只戴过一次),和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纸。

可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所以献祭这样的效果不是很明显,但也为边防部省下了一份力。

“砰!”

卧室门被猛地撞开。

沈明远冲进来时,头发乱得像鸡窝,西装外套破了个大口子,手臂上还挂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

他一眼扫过空无一人的房间,目光落在地毯旁的钻戒上,瞳孔骤然缩紧。

“林易默!”

他吼着,声音里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慌,“你在哪?!”

没人回答。

只有窗外的风声,裹着变异种的嘶吼,灌进空荡荡的房间里。

沈明远踉跄着走过去,捡起那张纸。

纸张的边缘沾了点灰尘,展开后,是林易默的字——她的字一向娟秀,只是最后一笔有些抖:“沈明远,离婚协议我签好放在书房抽屉里了。

儿子的奶粉在厨房第二层柜,他晚上睡觉要抱左边的小熊。

别找我。”

没有落款,也没有日期。

沈明远盯着那张纸,手指越攥越紧,指节泛出青白。

他忽然想起三天前的晚上,他带着那个女人回家,林易默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膝盖看他,眼睛像浸在水里的玻璃球。

他当时嫌她碍眼,骂了句“滚回卧室”,她就真的一句话没说,起身走了。

那时她的手里,是不是就攥着这张纸?

“吼——”变异种的咆哮忽然从阳台传来,沈明远猛地抬头,看见一只长着复眼的变异种正扒在窗台上,口器里滴着粘稠的涎水。

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后背撞在梳妆台上,镜子“哗啦”一声摔在地上,碎成了无数片。

镜片里映出他的脸,也映出窗外正在坍塌的高楼,映出远处火光冲天的城市,映出他手里那张轻飘飘的纸。

沈明远忽然蹲下来,把脸埋在膝盖里,发出像受伤野兽一样的呜咽。

他好像……真的把那个,只会低着头擦地毯、只会把虾饺放在他面前、只会在他晚归时留一盏灯的女人,弄丢了。

而此时的林易默,正坠在一片无边无际的光里。

她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只有意识是清醒的。

前世的画面像走马灯一样在她脑海里闪:十六岁的她坐在高中教室里,窗外的梧桐叶落在书桌上;二十岁的她第一次见沈明远,心跳得像要蹦出胸腔;三十岁的她抱着发烧的儿子在医院走廊里坐了一夜,沈明远的电话打不通;三十西岁的她跪在献祭阵里,看着光裹住自己的指尖。

“滴答。”

像是水滴落在水面的声音。

林易默的意识猛地一沉,接着是刺骨的冷——不是末世里的那种冷,是带着青草味的、清晨的冷。

她睁开眼。

头顶是熟悉的白色蚊帐,床板硬得硌腰,耳边是老式吊扇“吱呀吱呀”的转动声。

阳光从窗帘缝里钻进来,落在书桌上的练习册上,封皮上写着“高三(2)班 林易默”。

墙上的日历被红笔圈了个圈,日期是:星历213年,9月1日。

那是变异种初现的前三个月,是她高三开学的第一天,是她遇见沈明远的前一年,是她还没来得及怯懦、没来得及委屈、没来得及把自己活成尘埃的年纪。

林易默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是光滑的,没有熬夜熬出的青黑,也没有擦地毯磨出的茧。

她掀开被子下床,赤着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走到书桌前,拿起镜子。

镜子里的女孩,眉眼还带着少年人的青涩,眼神干净得像没被污染的水。

窗外传来楼下早餐铺的叫卖声,还有同学骑车路过时的笑闹声。

林易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弯起嘴角——那不是讨好的笑,是带着点凉、又带着点锐的笑。

这一次,她不会再躲在衣柜里发抖,不会再跪着擦地毯,不会再把虾饺放在别人的桌前。

这一次,她要站在光里,站在变异种的尸体上,站在所有轻视她的人面前,活成自己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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